為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(官方稱︰新冠肺炎,英文︰COVID-19),特首林鄭月娥於 2 月 14 日記者會公佈成立「防疫抗疫基金」,申請金額約 300 億元。
而在4月8日公佈的特區政府第二輪防疫抗疫措施當中,就包括了市民最為關注的810億元「保就業」計劃。政府會向合資格僱主提供工資補貼,僱主須承諾在接受補貼期間不會裁員,並把補貼金額百分百用於僱員工資。所有為僱員作強積金供款或設立職業退休計劃的僱主均符合資格(除香港特區政府、法定機構及政府資助機構受資助員工等等),預計涵蓋150 萬名僱員。
- 補貼以某一「指定月份」的50%工資作為基礎計算,工資上限為每月18,000元,即每月補貼上限為9,000元,為期6個月。政府將分兩期支付僱主,第一期將於 6月底前發放。
- 向約21.5萬名有於過去15個月供款的自僱 強積金供款人士提供一筆過7,500元津貼
- 就三個強積金涵蓋不足的行業,即建造、餐飲 和陸路運輸(主要指的士司機和紅色小巴司機),工資補貼將包括在為該行業特別設計的支援項目內,涉及約80萬人。
*「指定月份」由僱主按企業情況自行選定2020年1月至3月的任何 一個月份。若1月份僱員人數及工資較其後為高,則工資補貼總額 可令僱主按業務重新聘用人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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